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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世纪互联蓝云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以下简称APP备案)工作,共促互联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通知》中重点事项同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2、APP主办者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由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采取网上提交申请、查验审核方式进行; 3、APP信息发生变更、注销等情况,APP主办者应当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变更、注销等手续; 4、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二、时间要求 1、若您计划在应用分发平台上架APP,请您尽快登陆世纪互联蓝云代备案管理系统https://icp.cloud.21vianet.com/ 提交APP备案资料和信息,完成APP备案; 2、若您的APP已在第三方应用分发平台上架但尚未完成网站备案,请您于2024年3月前登录登陆世纪互联蓝云代备案管理系统https://icp.cloud.21vianet.com/按要求完成全部备案工作; 3、若您的APP已在第三方应用分发平台上架且已完成网站备案,您须于2024年3月前登陆世纪互联蓝云代备案管理系统 https://icp.cloud.21vianet.com/ ,补全APP相关信息及资料,但无需重复填报主办者真实身份信息; 4、自2024年4月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APP备案检查工作,未补全APP相关信息及资料,未完成备案的APP等将面临被停止接入的风险。世纪互联蓝云代备案管理系统https://icp.cloud.21vianet.com/ APP备案功能已于2023年9月初正式上线,相关操作指引也会同步上线,请您随时关注。 如有任何问题,您可以致电备案热线4000890365联系我们。感谢您对世纪互联蓝云的支持!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知:4月1日起,广东省未备案APP、小程序将下架关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1日起,对逾期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境内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含APP、小程序、快应用等,以下简称APP),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采取下架、关停等处理措施,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全面落实“先备案后服务”要求,不得为未备案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保障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网络安全和公众利益。 截至目前,我省已备案APP、小程序全国占比分别为22.15%、16.86%。省通信管理局提醒,未完成ICP备案的APP、小程序主办者,请尽快分别联系服务端网络接入商和小程序运行平台提交办理备案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使用。